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1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宁人社办〔〕6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发若干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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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如下
详细
内容
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与岗位设置
(一)具有福鼎市本地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策规定;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2.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3.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4.年度大学毕业退役士兵;5.年毕业年度离校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6.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现役*人;
(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五)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六)有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次计划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岗位37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流程及公示安排
(一)求职登记。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福鼎市劳动就业指导中心二楼窗口办理。
(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携带《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盖章。
(三)采取现场报名,程序如下:
1.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在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到福鼎市劳动就业指导中心二楼窗口报名。如实及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初审后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福鼎市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2.资格复审。由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本次报名免交费用,报名人员请自行对照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考条件,并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岗位栏填写相应岗位代码。对所提供的资料与岗位报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时间安排
年10月30日:在福鼎市*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