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领导·留言板
贫困残疾户住房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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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暂时在外地工作,父亲已去世,母亲残疾一人住在管阳镇的危房中,家里没有多余的资金盖房,看到申请危房改造的条件,我的户口是点头的,但是家是在管阳,所以申请不了。请问下这样子的情况下我如何可以改善母亲的住房问题呢?申请福鼎公租房的话,已经没有位置了,公租房怎么能申请到呢?
致敬!
处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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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信息中心回复——————
人民网网友:
您好!年1月15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一网络问*”上关于“申请危房改造和申请廉租房”的留言经核查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户口是点头的,但家在管阳,能否申请危房改造”问题。
按照《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文件中“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之规定,若您符合以上要求,则可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同时,根据《福鼎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鼎*办〔〕90号)文件第七条第一款:“需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向户籍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贫困残疾人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的要求,您需将户籍从点头镇移至管阳镇,且您申请危房改造的管阳镇房屋产权也归您所有。如以上条件都具备了,您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危房改造申请。
二、关于“如何申请廉租房”问题。
根据《福鼎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方案》(鼎*办〔〕59号)、《福鼎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鼎*办〔〕9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保障对象有以下几类:
1.户口属于福鼎市桐山、桐城、山前街道办事处所辖十七个社区且符合公租房(廉租房)准入资格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申请对象为环卫工人、公交职工、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需在福鼎市区长期工作、居住,且大中专毕业生截止申请之日毕业时间5年以内,申请家庭的年收入、财产等符合市*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因您本人及母亲户籍在乡镇,且您在外地工作,所以暂时不符合我市公租房(廉租房)申请资格。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