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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这些地方要征地啦!
快看看有你家吗?
厦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翔安区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翔安区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厦府〔〕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市翔安区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92.公顷。
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厦门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8月9日
宁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宁政文〔〕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德市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65.公顷。
二、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宁德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8月9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区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宁政文〔〕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德市蕉城区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14.公顷。
二、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宁德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8月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鼎市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批复
福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鼎市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请示》(鼎政地〔〕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市本批次对应的跨省域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现同意征收福鼎市前岐镇薛桥村水田24.公顷、旱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1.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5.公顷;使用国有园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其他土地1.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26.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鼎市人民政府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福鼎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鼎市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8月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鼎市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批复
福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鼎市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请示》(鼎政地〔〕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市本批次对应的跨省域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现同意征收福鼎市前岐镇薛桥村水田16.公顷、水浇地1.公顷、旱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1.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0.公顷;使用国有交通运输用地0.公顷、其他土地0.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20.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鼎市人民政府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福鼎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鼎市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8月9日
南平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平市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公顷。
二、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南平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8月9日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阳区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南政综〔〕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阳区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73.公顷。
二、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南平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8月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建阳区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阳区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南政综〔〕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阳区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4.公顷。
二、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南平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8月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浦城县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浦城县人民政府: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浦政综〔〕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浦城县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37.公顷。
二、浦城县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浦城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8月9日
三明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永安市人民政府: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永政地〔〕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安市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68.公顷。
二、永安市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永安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8月9日
来源:东南网、福建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