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18号)及《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闽人社文〔〕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十个一批”扩岗行动,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发若干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聘期为三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领取期限为三年。
一、开发岗位
本次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35个,派驻24个单位:中共福鼎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中共福鼎市委党校、中共福鼎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福鼎市人民武装部、福鼎市人民政府桐山街道办事处、福鼎市管阳镇人民政府、福鼎市贯岭镇人民政府、福鼎市叠石乡人民政府、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鼎市商务局、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福鼎市林业局、福鼎市应急管理局、福鼎市太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福鼎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福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福鼎市社会保险中心、福鼎市慈善总会、福鼎市内部审计协会、福鼎市劳动就业指导中心、福鼎市乡村振兴促进会、福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附件1)。
三、报名流程
(一)办理《就业创业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就业窗口办理就业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