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寿宁日前发布通告
严控人员流动!
尊敬的入鼎朋友:
您好!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形势十分严峻。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决定对所有入鼎人员实行劝返。
01
如您是外地来福鼎人员,请您返回,不要进入福鼎市境内。如您执意入境,必须进行集中留观14日。
02
若您是福鼎籍人员,回鼎后请立即电话通知居住地所在村(居)、乡镇(街道、龙安)进行登记,并自觉居家留观14日。
03
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规定不包括运输生产生活、防疫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福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
年1月31日
尊敬的朋友:
您好!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鉴于疫情形势严峻,我县将严格管控人员进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所有进入寿宁县人员一律劝返,县内人员一律不外出。
1.如您执意入境,必须进行集中留观14日,请予以支持配合。
2.若您是寿宁籍人员,回寿后请立即电话通知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进行登记,并自觉居家留观14日。
3.县内人员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强制居家隔离观察14日。
4.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不包括运输生产生活、防疫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年2月2日
来源:宁德网、幸福福鼎东南网宁德站、宁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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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丨何巧银
值班主任丨林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