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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6/21 10:36:00

福鼎、寿宁日前发布通告

严控人员流动!

尊敬的入鼎朋友:

您好!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形势十分严峻。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决定对所有入鼎人员实行劝返。

01

如您是外地来福鼎人员,请您返回,不要进入福鼎市境内。如您执意入境,必须进行集中留观14日。

02

若您是福鼎籍人员,回鼎后请立即电话通知居住地所在村(居)、乡镇(街道、龙安)进行登记,并自觉居家留观14日。

03

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规定不包括运输生产生活、防疫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福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

年1月31日

尊敬的朋友:

您好!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鉴于疫情形势严峻,我县将严格管控人员进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所有进入寿宁县人员一律劝返,县内人员一律不外出。

1.如您执意入境,必须进行集中留观14日,请予以支持配合。

2.若您是寿宁籍人员,回寿后请立即电话通知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进行登记,并自觉居家留观14日。

3.县内人员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强制居家隔离观察14日。

4.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不包括运输生产生活、防疫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年2月2日

来源:宁德网、幸福福鼎东南网宁德站、宁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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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丨何巧银

值班主任丨林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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